濮阳城外一荒丘。
一个小小的、刚刚由黄土堆出来的土包立在荒丘之上,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木牌,显然是一座新坟。
一名年轻的男子跪在坟前,这男子一袭麻布衣裳,双眼通红,神情颇为哀痛,在他的身边同样有另外一名男子坐地抚琴,轻声而唱。
“岂曰无衣?七兮。
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岂曰无衣?六兮。
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悠扬的歌声伴随着悠悠的琴声在山林之间回荡,让空气之中都充满了一股淡淡的哀伤之意。
良久过后,琴声和歌声缓缓止歇,抚琴男子收起自己的琴,走到仍旧跪在墓碑之前的男子面前劝道:“荆轲兄,伯母已去,若是天上有灵见兄如此哀痛,恐非伯母所愿啊。”
跪在地上的年轻人久久沉默不语。
片片落叶从天而降,枯黄灰败的落叶在大地之上聚集成团,随着秋风的吹拂而沙沙的飘动着,分外显露出了几分萧瑟之色。
良久之后,荆轲才涩声道:“渐离兄啊,吾母辛苦抚养吾长大,吾却不能尽孝于母前,吾实在……”
这琴师乃是燕国人,名唤高渐离,是荆轲的好友,性喜游历四方结交朋友,前阵子正好从陶邑到这里拜访荆轲,赶上了荆轲母亲的葬礼。
高渐离温声抚慰道:“逝者已去,生者自当奋发,兄何必如此?想当年吾曾多次邀请兄随同吾一同游历天下,如今伯母已去,岂非正是兄一展心中大才之时?”
荆轲摇了摇头,叹道:“话虽如此,但吾欲为吾母守孝三年,这游历天下之事,三年之后再说罢。”
高渐离点了点头,十分佩服的说道:“荆轲兄果然不愧是那至情至圣之人,令小弟汗颜啊。”
荆轲缓缓的站了起来,对着高渐离说道:“渐离兄,走罢。”
荆轲的家位于濮阳城外十里左右的一个小村庄之中,这座村庄看上去颇为破落,村中的住户寥寥无几而且大多房屋破败,虽然还是正午时分,却给人一种日暮西山的感觉。
一条小黑狗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对着两人汪汪直叫,看上去颇为凶恶。
心情不好的荆轲皱了皱眉头,抬脚作势欲踹,小黑狗被吓了一大跳,赶忙跳到了一旁。
荆轲哼了一声,和高渐离一起迈步向前走去。
谁曾想才刚刚走了两步,这小黑狗再度冲了上来,仍旧冲着两人狂叫不止。
荆轲的眉头皱得更加的厉害了,干脆从地上拿起了一颗小石子,重重的扔在了小狗的额头上。
荆轲的手劲颇大,这一下竟然直接将小狗砸翻在地,额头多了一个小伤口。
小狗痛叫着跑开了。
高渐离在旁边看着这一切,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道:“荆轲兄何必和这畜生一般见识?”
荆轲嘿了一声,道:“某这一生落魄不堪,连供养家中老母无病无灾都无法做到,实在是废物已极,想不到现在还要被这畜生如此欺辱与吾,如何能忍?需要教训它一番才是。”
高渐离哑然失笑。
又走了几步,一座破旧的小院出现在两人的面前,院墙不过只有两人的腰部这么高,站在路边就可以轻易的看到小院之中的几间破旧房屋。
这就是荆轲的家了。
两人正准备走入院门之中,突然又是一阵汪汪声传来。
荆轲和高渐离都是一愣,同时转头看去,却发现刚刚被荆轲打跑那小狗带着几条大小不一的狗,统一的对着两人汪汪而叫,状极凶恶。
高渐离见状忍不住笑道:“荆轲兄,汝将人家小的打了,如今却是一家子都来找汝的麻烦了。”
荆轲平静的一笑,突然从腰间拿出了一把匕首。
“渐离兄,可爱吃狗肉?”
狗肉很香。
荆轲和高渐离坐在院中,一人一根狗腿,啃得很香,汁液随着香气四溢。
高渐离一边啃着狗骨头,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不知兄台在守孝之后,意欲前往何处?”
荆轲将手中的狗骨头扔开,又捞出一根明显要粗壮许多的狗骨头,边啃边道:“暂时还没有去处。”
高渐离也将被啃干净的狗骨头扔了出去,笑道:“若是荆轲兄不嫌弃的话,不如往燕国一行?小弟虽然不才,但是还在燕国之中置有一些产业,以荆轲兄的本事,你我携手起来,还怕不能够做一番大事业?”
荆轲听了之后也有些意动,但过了一会之后还是摇头道:“其实不瞒渐离兄,吾准备去往邯郸一行。”
“邯郸?”高渐离纳闷的瞪大了眼睛。
荆轲点了点头,道:“如今的赵国乃是天下霸主,赵国南北军的待遇据说亦是极好,吾自负一身武艺,自然是想要去那赵国军中闯下一番功名的。”
高渐离的神情微微一动,一丝不满悄然从眼中闪过。
作为一个燕国人,高渐离又怎么可能会对刚刚从燕国手中夺走了大片土地的赵国有好感?因此见到自己的好友竟然想要去投奔赵国,心中不免就有些不太高兴。
但这毕竟是荆轲的个人事务,高渐离也不能够说些什么,只不过接下来两人之间的气氛不免就变得沉闷了不少。
就在此时,一阵大骂之声突然从院子之外传来。
“荆小子,汝这杀才,竟然将老妇家的狗全杀了!好一个混账东西!”
两人转头看去,才发现一名老妇人正跳着脚气急败坏的指着两人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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